新京报4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与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秘书处联合发布《文明无车出行倡议》,呼吁市民经常佩戴头盔,安全合法出行。全文如下: 市民之友:近年来,绿色出行理念日益深入人心,非机动车已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驾驶人和乘客安全意识淡薄,铤而走险,导致大量非汽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发生。据交管局统计,预计到2025年,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将占全市死亡事故总数的35%,其中六种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闯红灯、特殊交通事故等。不上道路行驶、醉酒驾驶、违章载客、逆向行驶等。 2026年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使用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符合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安全帽进行规范”。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现向广大市民宣布以下举措: 一、努力实行规范佩戴头盔。骑电动自行车时请务必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这不仅是保护自身安全的一道坚固防线,也是城市文明的具体体现。外卖、快递等即时配送行业要严格落实道路安全核心责任,纳入将标准化头盔使用纳入内部管理体系,鼓励所有员工正确佩戴,为行业内的安全出行创造强劲的收入来源。 2、努力成为守法骑行的典范。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抗议者和引领者作用,主动遵守交通规则,规范头盔使用,以身作则引领文明骑行新风尚。广大公民乘坐非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行驶、不走私车道。开车时不要喝酒,不要分心驾驶,不要在人行道或人行横道上行驶。等红绿灯时,应在非机动车停车线外排队。请勿在道路上骑乘改装、组装或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出行结束后,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区域请勿占用盲道、紧急楼梯等禁止停车区域。 3、努力做文明出行推动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活动,积极发布新修订法规和非汽车安全信息,坚持不懈地指导家人、父母、朋友、同事佩戴头盔、依法骑行,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行车要配备头盔、按规矩使用、按规矩骑行”的良好氛围。 4、争当交通秩序督导员。带头做道路安全的社会卫士,立即制止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和非车辆不文明行为,集体合力建设治理,营造“人人关注道路安全、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文明出行,你我同行。美好家园共建共享。从每一次出行、每一个细节做起,自觉遵守车外检查新规定,规范头盔使用合规,立即行动,让我们一起奔跑,构建首都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编辑毛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