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器积极推广盗版网站、短视频平台算法鼓励盗版“部分”、电商平台低价出售盗版资源……面对日益猖獗的数字侵权,在今年的北京二次代表大会上,市人大副主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法学院经法学院院长黄勇教授就版权治理特别是数字版权治理提出了以下建议。版权:将治理纳入城市治理现代化框架,保障北京建设国家文化核心城市,需要构建与新柴堆模型相适应的现代版权治理体系。黄勇教授(市人大副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法学院经济与法律学院院长)新京报记者 王飞 摄。算法推荐等数字技术正在加速形成“连锁”侵权的黑白产品。如今,随着算法推荐技术应用范围的扩大,有迹象表明它可能成为违规行为的“同谋”。黄勇首先介绍,侵权内容产生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例如,一些短视频平台依靠算法推荐技术进行流量变现,通过数据聚合主动编辑推荐大量盗版影视剧“片段”、盗版合集等,严重侵犯了权利人的权益和合法利益。二是加速形成黑灰产品违法“链条”。有些浏览器与盗版网站深度集成。当我们一个当用户搜索影视内容时,主动推荐盗版网站内容,并在播放页面提供“流畅播放”、“一键加速”等功能按钮。一旦用户点击,就会引导用户将提交的资源保存到关联的网盘中,形成“查找、推荐、保存、播放”的闭合提交循环。同时,电商企业、网络视频、网盘等平台也不时开展灵活审核。比如,有些电商平台有很多店铺,你可以看到正版视频、盗版影视资源都以极低的价格公开出售。 “侵权和盗版正在挤压实体市场的收入并造成许多负面影响。”范勇表示,创作者和版权方损失严重,行业信心动摇。据2024年《中国戏剧产业发展年度报告》发布据中国电视剧制作行业协会统计,影视行业每年因版权侵权、维权损失超过200亿元。黄勇指出,现行治理体系存在多层次缺陷。调查手段和应对能力不够先进,行政、司法、执法和行业治理之间的协调机制尚不健全。更值得注意的是司法赔偿问题。网络影视反盗版联盟数据显示,本案涉案影视作品平均制作成本达1.5亿元,但平均赔偿金额仅为原告索赔金额的12%。这种不足的赔偿不仅未能弥补权利人的巨额损失,也未能有效震慑侵权行为。防止非法获利。解决惩罚性赔偿普通适用中的司法技术问题。面对多重挑战,黄勇提出了系统的解决方案。加强地方政府层面协调,建议建立地方政府层面协调一致的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围绕关键平台、关键内容、关键沟通链条,统筹推进。发展常态化、制度化共治,形成闭环淘汰机制。强化“科技+执法”能力基础,建议加强电子数据取证、算法固定证据、跨平台溯源等能力建设,并考虑在地方层面建立盗版监测和风险预警系统,提高侦查效率。离子、消除和问责制。压实重点平台责任,完善版权治理发现、处置、杜绝和管理机制。完善各类平台的版权合规义务和技术措施要求,健全权利人快速维权渠道,完善算法推荐监管,鼓励建立禁止侵权内容传播和推广的制度限制。规范适用惩罚性赔偿是加强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建议完善数字版权案件的解决指引,在赔偿数额时综合考虑侵权规模、主观恶意和盈利能力(文化作品许可费、制作发行成本、侵权获利规模、作品声誉等),做到损害赔偿数额充分反映作品的市场价值,使权利人能够得到有效的救济,增强文化投资和生产的信心。同时,中国政府应充分利用知识产权诉讼高地的优势,通过典型诉讼传递“版权有价值,侵权必严惩”的明确信号。此外,我们还将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协作,打击基于产业链的违法行为。完善版权公共服务和行业自律机制,推动建立版权合规标准,营造良性竞争环境。新京报记者 陈琳 主编 范怡静 编辑 李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