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报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2月7日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彩亭宁波近日收到胡巨岭等投资者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康德新等人提起诉讼的相关“被告通知书”。原告判令康德新赔偿投资损失413.9万元,并要求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他还要求被告支付出版费等300万元,并承担法律费用。截至发稿,该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初步核实,财鼎宁波未配合财务造假,不负主要责任。预计不会对公司盈利产生任何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