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部副主任、党组原副书记、副主任王波涉嫌受贿罪作出一审判决。王波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生命和所有个人财产将被没收。死刑缓期二年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其刑罚变为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假释。王波犯罪追缴的资产和利息将依法上缴国库,其余部分将继续追缴。审理查明,2003年上半年至2024年5月,被告人王伯礼曾任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长,赤峰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赤峰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董事长、市副书记。 2003年上半年至2024年5月,任赤峰市委、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市长,内蒙古呼和浩特自治区市委副书记、市长。各自治区委员、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书记、党组副组长等机关或者单位通过其他国家官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行为,为有关部门和个人在业务经营、工程承包、就业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协助,并获得总计200万日元以上的报酬。上述组织和个人资产共计4.49亿元人民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王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极其严重损失。这种罪行应该被判处死刑。考虑到其立下的功绩和未遂行贿罪名,他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交出了一些办案机关尚不知晓的受贿事实。e、认罪悔罪,积极退还赃物。与该事件有关的大部分被盗金钱和物品已被追回。法律和自由裁量权可以实施宽松的制裁。他被判处死刑,但不会立即执行。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6月2日开庭审理,据悉,6日就该事件举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检方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波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质证。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博在法庭上作了最后陈述,表达了自己的愧疚和遗憾。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30余人旁听了庭审。f 生活。据2024年6月3日消息,王博被调查。上述庭审信息显示,立案前一个月,王波仍在收受贿赂。据2024年12月10日消息,王波先生被开除党籍。调查结果表明,王波丧失了理想信念,背叛了初心和使命,抵制组织改革。他们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非法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住宿安排、宴会和服务。当组织询问时,他并没有真诚地解释问题,而是通过选拔任用干部、收受财物来谋取他人的利益。他缺乏诚信,违规收受礼品,通过民间借贷牟取暴利,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利用职权谋取利益。其亲属的商业活动的利益。他的家庭的传统是不健康的。 ,长期忽视儿子的教育。他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变成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从事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在经营、工程承包等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富。王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属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涉嫌受贿罪。即使十八大之后,也没有任何限制或暂停。其性质严重,后果严重,应严肃对待。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工作人员处分法》等法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福利。没收你的非法收入。将您涉嫌犯罪的事项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处理,并移送相关资产。据公布的简历显示,王波是汉族,1958年10月出生,内蒙古乌黄麻旗人。 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在内蒙古工作。曾任职务: 赤峰市元宝山区区长、赤峰市政府秘书长、赤峰市委常委历任赤峰市委常委、秘书长,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长,赤峰市委副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8年任巴彦淖尔市市长,2010年任呼和浩特市市长,2011年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18年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部副主任、副书记,2022年1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