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余金明)近日,上海青浦区人民法院下达的限制消费令显示,一名女子“就在天台上”认领特斯拉汽车,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理由是张先生未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有效法律文件规定的付款义务。申请人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根据法院诉讼程序,今年8月,张某被要求执行约17.23万元。 12月31日中午,一位支持特斯拉“屋顶维权”的汽车维权人士独家对北京贝壳财经报记者表示:“我刚刚看到消息,声誉诉讼已向上海高院重新审理。特斯拉也对数据诉讼提出上诉,目前正在进行二审。二审宣判后,我们将重新审理。”张女士坦言,限高条例对她在公众层面造成了一定影响,“尽快按照流程向法院缴纳,到期缴纳。”据此前报道,2021年4月19日,上海车展媒体日首日,一名特斯拉车主爬上车展特斯拉展示车车顶,大喊“特斯拉刹车失灵”,被保安带走。同一天,上海警方以扰乱治安罪对张某进行拘留五天。2021年2月,一名特斯拉车主的父亲在与自己的特斯拉发生追尾事故后,继续要求特斯拉提供完整的驾驶数据,但遭到拒绝,虽然交警认定张某的父亲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但家人认为事故原因是刹车失灵。2021年10月,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特斯拉提供完整的驾驶数据。磨坊因上海车展“保顶”行为侵犯公司名誉权,赔偿人民币1万元。经过四年的诉讼,2025年7月11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二审裁定,维持原判,裁定张某侵犯特斯拉名誉权,应向特斯拉赔礼道歉并支付约17万元赔偿金。 2025年9月16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对张先生与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纠纷诉讼作出裁定,认定特斯拉作为企业主必须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并责令张先生提供事故发生前30分钟的完整驾驶数据。 12月31日,张官员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特斯拉目前尚未提供完整数据。编辑陈莉 校对陈迪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