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副委员、北京科学技术研究院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易童表示:受访者供图 前沿技术与未来产业成为2026年全国两会最热门的话题之一。随着新技术不断发展,如何平衡创新与安全?由企业、大学、科研院所等组成的创新联盟如何更有效地合作?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对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科学技术研究院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易童进行了专访。易通认为,面向未来的科技治理不应该因为害怕风险、放任技术“疯狂生长”而扼杀创新的爆发。一个核心挑战科技治理正在寻找不确定性之间的平衡,这就需要构建“动态、敏捷、包容”的新治理范式。要让创新联盟更加高效,避免“团结不团结,团结不行动”,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共同的目标、明确的契约、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以及必要的政府支持。推动“敏捷治理”,为风险创新提供“安全空间”。关于治理问题,李通先生表示,考虑到技术扩散的速度将远远超过政府的响应时间,未来的行业需要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网络。另一方面,要集中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利用其技术能力进行自律。另一方面,借助行业自主权,大企业可以占据主动制定自律规范,将抽象法规转化为可执行的技术标准。最后,为了解决监管与监测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将引入第三方技术验证,由专业机构出具符合算法的审核报告。从创新治理的角度来看,它呼吁采取“监管沙箱”等举措,为有风险的创新提供“安全空间”。我们认为我们需要促进敏捷的治理机制。例如,允许对自动驾驶汽车和基于i的诊断和治疗进行小规模测试。人工智能,如果超过利润线,将被暂停。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观察到真正的影响,并且创新不会受到阻碍。同时,可以制定“负面清单”,明确绝对禁止的领域。在清单之外,“法律不禁止的一切”都是允许的。对于颠覆性技术技术方面,可以考虑“同步立法”试点,法案中可以预留接口,细节可以随着技术迭代动态调整。从安全治理的角度来看,人工智能监管者必须超越产品的表面,还要考虑其训练数据是否合规、算法是否存在偏差。同时,要实行分级分类,根据风险程度调整监管力度。此外,必须建立全行业的技术安全基线(例如内容识别标准和数据隐私保护),以将安全能力保持在最前沿,并确保企业从一开始就合规。在国际合作方面,日本应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和跨境数据流动谈判,寻求技术标准优势。同时,通过平台比如“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中国人工智能治理理念输出,努力将国内标准提升到国际共识水平。利用大大小小的公司的优势,形成真正的协作力量来解决重要问题。目前,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科技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发展。针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难题,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盟,提供优质创新载体和资源共享平台,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对此,一通表示,要构建完整的创新联合体组织体系,“创新联合体不是‘结对’,首先要确立在行业内有较强影响力的‘链主’企业的主导地位。‘主’企业”公司牵头,负责凝聚技术需求,分解关键研究问题,确保研发直接面向市场。第二,首先要有一个健康的组织。建立灵活的投入产出机制,确保职能分工明确,由理事会负责决策、技术委员会提供技术指导、秘书处负责日常协调,同时保持组织的开放性和活力。 “在运行机制上,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应该能够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真正的合力。”用真实场景“提问题”,从真实需求和生产出发。问题,形成“需求-研究-验证”的高效闭环,确保研发不脱离实际。我们将构建“上下互惠”的合作机制通过产业链上下游的紧密配合,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深厚纽带。对于这样一个复合型组织的利益分配,亿通认为,在合作之初就必须达成明确的协议,为联合体的生存打下坚实的基础。 “例如,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可以提前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收益分成比例。此外,为了确保各方的贡献获得合理的利润,需要确保‘自主研发的成果属于一方’。”合作成果是共享的。“还可以通过资本激励和产业资本投资,将短期的项目合作转化为长期的资本关系,让创新联盟成为真正的共同体。”伊顿告诉记者。壳牌金融公司的员工。最后,一通表示,政府部门可以对“一伙伴一政策”进行个别辅导,设立专项资金或事后补贴,对成绩突出的联合体进行奖励。此外,通过“清单公开、问责”,还可以支持联合体组织研究并申报国家重点研究院等国家创新平台。同时,要建立取消名义联合体的定期评估机制。新京报贝壳财经首席记者 编辑:罗一丹 纠错:王金宇、张彦军